邯郸刑事律师辩护-专攻刑辩领域-专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 更新时间 2024-12-13 08:00:00 价格 2000元 / 件 联系电话 0310-3334555 联系手机 13703109979 联系人 刘璐 立即询价 |
在刑事案件中,刑侦阶段的期限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逮捕前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 37 天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 24 小时。这一规定确保了侦查机关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既能有效开展调查工作,又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4 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 30 天,加上审查批准不超过 7 天,长 37 天。在拘留期间,侦查机关会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取保候审是一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既可以保证犯罪嫌疑人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又能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监视居住同样是为了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一定生活自由的同时,便于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
逮捕后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 7 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 2 个月。这一阶段,侦查机关会进一步深入调查案件,收集更加充分的证据。
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 1 个月。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侦查,以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符合特定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 2 个月。在特定情况下,如案件涉及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等,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侦查。
对可能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可再延长 2 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需要更加谨慎地进行调查,确保案件的质量。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重要罪行,侦查期限将重新计算,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罪行进行全面调查。
审查起诉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 6.5 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 1 个月。在这一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等。
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 0.5 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以确保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审查。
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如果案件的管辖发生变化,审查起诉的期限将从新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 1 个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为 1 个月。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以确保对补充侦查后的案件进行充分审查。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 7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被害人如果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可以在 7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被不起诉人对特定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 7 日以内提出。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人民检察院的特定不起诉决定有异议,也可以在 7 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一审至二审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 17.5 个月
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2 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 3 个月。对于普通程序的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 3 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涉及重大复杂问题,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理,可以经批准延长 3 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如果案件的管辖发生变化,审理期限将从新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 10 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 10 日内提起上诉或抗诉。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1 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审理过程中,如果人民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在 1 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20 日以内审结。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为 20 日以内。
速裁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20 日以内审结。速裁程序是一种更加快捷的审理方式,审理期限同样为 20 日以内。
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 2 个月。二审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 2 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批准延长 2 个月。
不计入审限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情况,可以延期审理。
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等。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或者出现其他中止审理的情形,案件将中止审理,待情形xiaochu后继续审理。
提供法律帮助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包括其涉嫌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构成要件;刑法和刑事susong法关于定罪原则的规定,刑法关于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规定;刑事susong各阶段办案单位的办案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期限的法律规定。同时解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存在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提出代理申诉请求时,律师代理申诉。犯罪嫌疑人要求代理控告侦察人员的违法行为时,律师可以代理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犯罪嫌疑人正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向侦查机关提交嫌疑人家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参与susong的律师事务所函,出示律师执业证并留下复印件,告知侦查机关受托律师已经正式介入该案件的刑事susong中。向侦查机关了解委托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情,一方面是为了获得确认,另一方面也是探查是否还有其他罪名。
收集证据
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事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之一是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如果办案机关对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处理,律师可以把握两项原则。某些案件中的证据是必须要调取到的,这些证据可能会直接证明当事人无罪、罪轻就要 “不惜一切代价” 去调,公安不调就找检察院,检察院不调就找法院,甚至包括上级法院。如果案件到了法院,仍不予调取的,在理据充分的情况下,通过提出办案机关未调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涉嫌程序违法、指控罪名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的方式予以体现。
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其人身权利及susong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更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犯罪嫌疑人享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规定;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审查律师执业资格和所在律所
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 (局) 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只有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律师才能在刑侦阶段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同时,这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
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有后备保障。规范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律师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避免不当承诺
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胜诉。刑事案件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的适用、法官的判断等。因此,律师不能轻易做出胜诉的承诺。
规范委托合同签订
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师事务所,另一份交当事人。委托合同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规范律师费用收取
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付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收款票据。规范的费用收取可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侦查阶段会见注意事项
可多次会见加深信任后再深入沟通。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需要时间来建立,多次会见可以让当事人更加信任律师,从而更好地沟通案件情况。
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平等性。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应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以平等的态度与当事人交流。
告知当事人律师在本阶段能做的事及作用。让当事人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和作用,可以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配合律师的工作。
不得教唆当事人讯问时如何陈述。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辩护,而不是教唆当事人如何虚假陈述。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要求技巧性拒绝。如果当事人提出违法或违规的要求,律师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拒绝,既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又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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