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帮信罪的立案标准 及量刑标准-邯郸律师事务所
| 更新时间 2025-01-06 08:00:00 价格 2000元 / 件 联系电话 0310-3334555 联系手机 13703109979 联系人 刘璐 立即询价 |
在邯郸地区,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比如常见的收购、出售、出租xinyongka、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行为都可能涉及帮信罪。还有像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 “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以及职业 “码农” 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 “paofen” 等,也都在帮信罪涵盖的行为范畴内。
(二)帮信罪的相关法律依据在邯郸判定帮信罪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例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xingzhengchufa,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就属于法条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可构成本罪。 这些法律条文为邯郸地区帮信罪的判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邯郸帮信罪入罪的主体要求(一)自然人为主体的情况在邯郸地区,帮信罪若以自然人为主体,需要其年满 16 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意味着行为人在实施帮助行为时,要达到能够对自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与心智状态。
同时,从主观方面来看,该自然人必须是故意实施帮助行为,也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仍旧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这里的 “明知” 既包括确实知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也涵盖基于常理 “理应明白” 他人在进行此类犯罪活动的推测可能性,例如,行为人在收购、出售、出租xinyongka、银行账户等物品时,结合其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能综合认定其明知对方是用于犯罪,那就符合主观故意这一条件。
从客观行为表现来讲,其实施的帮助行为还需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xingzhengchufa,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才会构成邯郸地区帮信罪的自然人主体。
(二)单位为主体的情况对于单位成为邯郸帮信罪的主体,首先要求单位实施了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且同样要达到 “情节严重” 的标准。
单位一旦构成帮信罪,在处罚方面遵循这样的规定:对单位要判处罚金,此外,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帮信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也就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某公司管理层明知部分业务是在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广告推广帮助,且涉及资金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该公司构成帮信罪,公司会被判处相应罚金,而直接负责这一业务的主管人员以及具体操作执行的相关人员,也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三、邯郸帮信罪入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一)“明知” 的判定标准在邯郸地区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 “明知”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首先,要考量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比如一个文化水平较高、对网络犯罪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且熟悉各类信息网络业务操作规范的人,相较于一个对网络知识知之甚少的人,前者在面对一些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时,如果仍然实施相应帮助行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 “明知”。例如,从事网络技术工作的人员,在他人要求其帮忙搭建特定网络平台,且该平台存在明显违法特征(如隐蔽性极强、涉及大量不明资金流转等情况)时,其基于自身认知能力,应当能判断出是在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这种情况下就符合 “明知” 的条件。
其次,既往经历也是重要参考因素。若行为人此前曾因涉及类似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行为受过xingzhengchufa,后续又实施相关帮助行为的,那么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比如某人之前因为出租银行卡给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赌博转账,被公安机关警告教育过,之后再次出租银行卡,即便其辩称不知道对方用于犯罪,结合既往经历也会倾向认定其 “明知”。
再者,交易对象也不容忽视。如果交易对象是身份不明、存在诸多可疑之处的陌生人,或者是已知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而行为人依旧为其提供如互联网接入、支付结算等帮助,那么会对 “明知” 的认定产生影响。例如,有人通过网络结识一些自称做 “投资理财项目” 但无法提供正规资质和详细信息的对象,还为其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资金流转,这种情况下就容易被认定知晓对方在实施犯罪行为。
行为人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同样关键。若是双方存在密切关联,比如亲属、朋友关系中一方明确告知另一方要利用相关帮助去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双方虽未明说但基于默契配合实施相关行为的,往往可以认定行为人 “明知”。但若是偶然相识,且行为人确实难以知晓对方真实意图的情况,则需要更谨慎判断。
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也在考量范围内。例如,行为人选择在深夜、避开正常监管时段进行网络技术支持操作,或者采用非常隐蔽、复杂的方式来帮助他人进行资金转移、网络推广等行为,这些异常的时间和方式会使得其 “明知” 他人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还有获利情况,若行为人通过提供帮助获得了远超正常市场水平、不合理的高额报酬,那大概率是知晓对方行为的违法性,企图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进而可以认定其 “明知”。比如帮他人进行网络广告推广,对方支付的报酬远高于正常广告推广的市场价格,且对推广内容等要求含糊不清、刻意回避正规审核流程,此时行为人就很可能明知对方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之提供帮助。
后,行为人的供述也需要综合权衡。既不能片面倚重行为人的供述认定 “明知”,也不能完全忽视其合理辩解。要结合上述各种主客观因素,全面审查判断其供述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例如,行为人辩称不知道对方利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犯罪,但实际上其是在明知银行卡被用于异常资金往来(如短时间内大量资金进出且资金来源不明)的情况下继续提供帮助,那其辩解就很难被采信,会认定其 “明知”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二)故意的心理态度体现构成邯郸帮信罪所要求的故意心理态度,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其判定要点在于,从 “希望” 的角度来看,比如某些专门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 “机房” 的技术人员,他们清楚知晓这些 “机房” 会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通过收取高额报酬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去搭建、维护,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帮助行为让电诈团伙能够顺利实施犯罪,进而获得非法利益,这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就体现了故意。
而 “放任” 方面,例如有人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虽然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其明确知道对方具体实施何种犯罪,但从出租的银行卡后续出现频繁异常交易、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资金流转等情况来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进而破坏国家信息网络管理秩序是持一种听之任之、无所谓的态度,没有采取任何阻止或者收回银行卡等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这就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心理。在邯郸地区判定帮信罪时,会严格依据相关行为表现及具体情形,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具备这种故意的心理态度。
四、邯郸帮信罪入罪的客观方面要求(一)具体帮助行为列举在邯郸地区,以下这些常见的帮助行为若符合相关条件,可构成帮信罪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
一是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制作涉案 APP 的行为。比如有些不法分子为网络赌博团伙制作专门用于投注、开奖等功能的 APP,或者为实施诈骗的团伙制作虚假投资理财类 APP,帮助其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而制作 APP 的相关人员在明知对方用途的情况下仍提供此项帮助,就可能触及帮信罪。
二是出租或出借服务器的情况。例如,某些人将自己拥有的服务器出租给一些不明身份的网络运营者,这些运营者利用服务器搭建非法网站,从事诸如传播淫秽物品、开展网络传销等犯罪活动,服务器的出租者或出借者若知晓其用途仍为之提供便利,便容易符合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要求。
三是提供银行账户等收取支付款项的行为。常见的像有人在明知他人要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网络犯罪资金流转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租、出售给对方,对方利用这些银行卡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进行网络赌博资金结算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款项收付,提供银行卡的行为人就可能涉嫌帮信罪。而且不仅是银行卡,提供支付宝、微信支付码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账号密码用于收取支付相应款项的行为,若满足明知和情节严重等条件,同样可能构成帮信罪。
四是在虚拟币交易平台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如今虚拟币交易较为常见,部分人在火币网、OK 网等虚拟币交易平台,以 USDT 等虚拟币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协助不法分子将违法所得通过虚拟币的形式进行转移、洗白等操作,这种情况下相关帮助人员也可能面临帮信罪的风险。
这些行为都极易触碰帮信罪的入罪红线,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避免参与到此类违法活动中。
(二)“情节严重” 的认定情形在邯郸地区判定帮信罪中达到 “情节严重” 从而入罪,存在以下各项具体情形:
其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为同一对象提供三次以上帮助的除外)。例如,某人分别为三个不同的网络赌博团伙提供广告推广服务,帮助其吸引更多玩家参与赌博,这种向多个不同违法犯罪主体提供帮助的情况,就符合 “情节严重” 的这一认定标准,可能构成帮信罪。但要是只为同一个犯罪团伙,在不同时间提供了三次以上帮助,一般不符合此项入罪情形。
其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这里指的是通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所获取的资金转入xinyongka等账户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并且两张以上金额还会累计计算。比如,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经过查证,这些银行卡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总计超过了二十万元,那就满足了帮信罪 “情节严重” 在支付结算金额方面的入罪条件。
其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像有些网络运营者明知合作对象是从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还以投放广告的形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且投入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规模,就属于此种 “情节严重” 的情形,可构成帮信罪。
其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也就是帮信所获得的所有违法款项或非法收入达到一万元以上,这里收卡、购买作案工具、租用场地、交通工具等 “成本” 费用无须扣除。比如,某人帮网络赌博团伙进行推广引流,从中获取了超过一万元的报酬,那便符合该项入罪情节。
其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xingzhengchufa,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例如,某人之前因为出租银行卡给网络赌博团伙被公安机关予以xingzhengchufa,结果之后又再次实施类似帮助行为,哪怕此次帮助行为涉及的情节单独看并不突出,但基于之前的违法经历,也会被认定为 “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
其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如,被帮助的网络诈骗团伙实施的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那么为该诈骗团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帮助的行为人,就会因符合 “情节严重” 这一情况而构成帮信罪。
此外,还有客观原因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达到犯罪程度,但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至第四项标准 5 倍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等,都可认定为邯郸地区帮信罪中 “情节严重” 从而入罪的情况,方便大家对照自身行为进行判断,避免不小心触犯法律红线。
五、邯郸帮信罪入罪与其他犯罪关联情况(一)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时的定罪原则在邯郸地区,当帮信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原则有着重要的应用场景及意义。
比如,倘若某人的行为既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又涉及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情形。假设其帮助网络诈骗团伙转移资金,在明知是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仍进行操作,从帮信罪角度看,其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角度,其实施了对犯罪所得进行转移的行为。此时,司法机关会对比两个罪名相应的量刑幅度,如果按照帮信罪量刑可能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依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可能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就会按照处罚较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来定罪处罚。
这样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避免出现对同时触犯多种罪名的行为量刑过轻或处罚不合理的情况,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准确打击各类复杂的涉及帮信行为且构成其他犯罪的违法活动,维护邯郸地区良好的网络秩序以及社会稳定。
(二)与相似犯罪的区分要点在邯郸地区,帮信罪与一些相似犯罪在构成要件、行为表现等方面存在关键区别,需要准确把握,以防混淆认定。
1. 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主观方面,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主观上对具体何种犯罪不一定确切知晓,是一种放任帮助行为发生的态度;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主观上是明确针对已经完成犯罪所获得的赃款赃物去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例如,有人将自己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不清楚对方具体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是网络赌博等犯罪,只是知道对方可能用其进行网络犯罪活动,这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明知;但要是明确知晓对方是用该银行卡接收诈骗得来的资金,然后帮忙进行转移、藏匿等操作,那就偏向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了。
客观行为表现上,帮信罪通常是在网络犯罪实施过程中提供如互联网接入、支付结算等帮助,不一定直接参与实质性的转移赃款等操作;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点在于对犯罪所得的后续处理,比如通过quxian、转账等手段帮助把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等,行为与犯罪所得有直接关联。像有人为网络赌博团伙搭建支付平台提供资金流转便利属于帮信罪范畴,而如果是在赌博结束后,帮忙将赌资转移到其他账户隐藏资金来源等行为,则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特征。
2. 帮信罪与诈骗罪帮助犯的区分在主观故意方面,帮信罪的行为人只需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即可,不需要与实施诈骗的犯罪人有明确的共同犯罪意思联络,对诈骗的具体细节、实施过程等未必清楚;但诈骗罪帮助犯要求和诈骗的正犯之间有犯意沟通,清楚知晓是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行为,并且希望诈骗结果发生。例如,经营固话出租业务人员,在被公安机关多次传唤和调查售卡记录后,仍继续出售并对外宣称 “我只管卖号码”,对于号码被用于诈骗只是持放任态度,这种情况认定为帮信罪;而如果是事先和诈骗团伙商量好,提供银行卡、手机号等专门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并且参与到诈骗的策划等环节中,那就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了。
客观行为表现上,帮信罪侧重于为网络犯罪提供一般性的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相对独立于具体诈骗行为的实施环节;诈骗罪帮助犯的行为则紧密围绕诈骗犯罪的实施,直接对诈骗得逞起到促进作用。比如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 “机房” 算是帮信行为,而亲自参与编写诈骗话术、冒充客服诱导被害人转账等行为则属于诈骗罪帮助犯的行为表现。
通过明确这些与相似犯罪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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