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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万帮

发布:2023-01-26 12:38,更新:2024-05-10 08:00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那么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注:

1.所有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监管部门留存),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均应交验原件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专家评审

办理人:现场核查人员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5.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办理结果:现场核查报告

三、审查

办理人:窗口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

办理人:窗口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城市新秀写字楼18层
  • 邮编:56000
  • 电话:0310-3334555
  • 经理:刘璐
  • 手机:13703109979
  • QQ:29321202
  • Email:293212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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