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03109979

邯郸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SC申请咨询

发布:2023-01-26 12:28,更新:2024-11-22 08:00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摄图网_501219213_banner_商务女性看平板(企业商用).jpg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材料(保健食品需提供)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委托生产协议(保健食品为委托生产的需提供)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保健食品需提供)

质量标准(仅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需提供)

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摄图网_501239834_banner_女士在办公室锻炼身体(企业商用).jpg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摄图网_500810440_banner_商务人像团队协作(企业商用).jpg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城市新秀写字楼18层
  • 邮编:56000
  • 电话:0310-3334555
  • 经理:刘璐
  • 手机:13703109979
  • QQ:29321202
  • Email:29321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