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邯郸,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而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条规定的数额标准,且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这些情形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同时,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 “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诈骗罪取保候审条件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其中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在实际案例中,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例如诈骗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被认定符合此情形。比如一些初犯,诈骗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较低范围内,且积极配合调查,退还诈骗款项,就有可能被考虑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从而适用取保候审。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从案件性质、起因以及罪行的轻重来看,如诈骗犯罪属于经济类犯罪而非暴力性犯罪,且犯罪起因中被害人无明显过错,犯罪手段不残忍,未针对特殊群体如老人、小孩等,危害后果相对较轻,未造成被害人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的精神伤害等,可认为危险性较低。其次,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情况也很重要,若平时表现良好,属于初犯、偶犯,从品格证据角度可认定危险性不大。再者,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前科,若不是惯犯、累犯,说明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低。此外,如果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中止犯,由于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也能体现出人身危险性不大。后,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退赃、退赔的情节和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是判断社会危险性的依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会降低再犯的可能性,从而减少社会危险性。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此情形下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家属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以及与嫌疑人的亲属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律师代理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和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担保需提供保证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宜羁押的事实理由材料。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时解除原有的羁押措施,制作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一些特定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诈骗罪取保候审流程1. 申请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阐述申请的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申请方式: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等。
注意事项:
申请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避免过早或过晚申请影响审批结果。
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犯罪嫌疑人的病情诊断证明(若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形)、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等,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2.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 7 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说明不同部门的决策过程。公安机关决策过程: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公安机关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如果不符合条件,会说明理由并拒绝申请。
人民检察院决策过程:人民检察院会审查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重、是否有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决策过程:人民法院主要考虑案件的审理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会批准申请。
3. 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介绍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
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一些特定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
四、诈骗罪从重处罚情形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认定标准:通常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在诈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一般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积极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金额较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例如,在一个大型网络诈骗集团中,负责组织策划整个诈骗活动、分配任务、掌控资金流向的人可认定为首要分子;在共同诈骗中,积极出谋划策、实施主要诈骗环节,对诈骗成功起到关键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主犯。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惯犯特点及危害:惯犯是指以诈骗犯罪为常业,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惯犯往往具有犯罪恶习深、犯罪时间长、犯罪次数多、社会危害大等特点。他们通常具有狡猾的作案手段和对付侦查的伎俩,屡教不改,一有机会就实施诈骗,给社会带来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流窜作案特点及危害:流窜作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流窜作案的人员组成多为累犯、惯犯、劳改释放人员、劳教解教人员以及从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人员,常见的犯罪行为包括偷盗、诈骗、流氓等。他们经常结伙成帮,因行为人伪装身份、罪后逃遁销赃快,不易侦破,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同时骚扰面广,对社会治安危害严重。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举例说明:比如一家企业正处于生产旺季,急需一批关键生产设备,此时犯罪分子以虚假交易的方式骗取了这批设备,导致企业生产停滞,订单无法按时交付,不仅面临巨额违约金赔偿,还可能失去重要客户,甚至面临破产风险。又或者农民在春耕时节,被诈骗分子骗走了购买种子、化肥等急需的生产资料,影响了农作物的种植,造成全年收成大幅减少,经济损失严重。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重性强调:这些款物都是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保障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物资。诈骗此类款物,不仅会使受灾群众、困难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重他们的困境,还会影响到救灾、抢险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破坏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例如在地震灾区,诈骗救灾物资会导致受灾群众生活更加艰难,延缓灾区重建进程;诈骗医疗款物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救治,甚至危及生命。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对案件处理的影响:这种行为表明犯罪分子没有悔罪表现,且增加了被害人的损失。在案件处理中,法院可能会考虑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对这种恶意行为的制裁。同时,这也会给追赃挽损工作带来更大困难,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使用诈骗来的财物进行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犯罪分子的罪责,还会引发一系列其他社会问题。例如,使用诈骗财物进行赌博,可能会导致更多人陷入经济困境,破坏社会风气;进行贩毒等严重犯罪活动,则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责任分析: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被害人因被诈骗而承受巨大压力,导致自杀身亡;或者因被骗后经济陷入困境,精神失常,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xingzhengchufa的。
累犯对取保候审的影响探讨:如果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xingzhengchufa,再次犯罪时可能会被认定为累犯。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审,因为他们具有较高的再犯风险。在量刑时,累犯也会被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对屡教不改犯罪分子的严厉制裁。
诈骗作案 10 次以上的。
说明多次作案的恶劣性质:诈骗作案 10 次以上表明犯罪分子具有强烈的犯罪故意和较高的犯罪频率,对社会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多次作案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较大,且积累了丰富的犯罪经验,增加了侦查和打击的难度。这种恶劣性质在法律上通常会被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