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注销,怎样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涉县公司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如下(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普通注销流程
1. 成立清算组: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2.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
3.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4. 注销税务登记: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需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例如清缴欠税、办理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等。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会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具体条件为: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和 B 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会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5.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6.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7. 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若公司涉及进出口业务):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简易注销流程(需满足相关条件)
1. 先到税务局窗口或者税所办理清税证明。
2. 电脑打开“河北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点“个人登录”,法定代表人用河北 登记 app 扫码登录后,点开业务办理-注销便利化-新办-选择简易注销-填写信息-签字提交。
3. 提交后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到辖区市场监管所交回营业执照,领取注销核准通知书。
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公司清算组成员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清算报告;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建议在办理注销前,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注销流程。如果公司存在特殊情况,例如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可参考以下方式处理:
1.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 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将原先补领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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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刘璐
- 手机:1370310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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