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代办注册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法定代表人是指什么
| 更新时间 2024-12-02 08:00:00 价格 1500元 / 套 联系电话 0310-3334555 联系手机 13703109979 联系人 刘璐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公司法人是指,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法人名称的确定:
1、企业在设立时要把选定的名称连同其它事项一起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设立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准予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准申请变更。
4、企业法人改变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
5、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6、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或数字组成的名称。
7、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划名。此外历史悠久的企业也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名称。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民法总则》第57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总则》第61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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