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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如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2024-09-06 14:46,更新:2024-09-18 08:00

在大名县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一般需要以下步骤和提交相关材料: 1. **项目立项**:    - 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取得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作为环评审批的基础文件之一。 2. **选择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大名县建设单位可通过咨询当地或相关行业机构,了解具有资质的环评单位信息,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编制单位。


3. **环评文件编制**: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内容。    -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报告表的内容相对报告书较为简略,但仍需涵盖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主要方面。 4. **提交审批申请**:    - **申请材料准备**:        -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如果按照规定需要开展公众参与的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 **提交方式**: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或按照当地的方式进行提交。有些地区可能支持网上申报,建设单位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的相关系统进行在线提交。


5. **受理与审查**:    - **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受理决定书;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建设单位补充或修改材料。    - **技术审查与评估(部分项目需要)**:对于一些复杂的项目,可能会组织专家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或者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需要根据专家和评估机构的意见,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 **现场踏勘**:工作人员可能会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项目周边环境状况、项目选址等情况,以便对环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核实。 6. **审批决定**:    - 根据审查和评估结果,在法定的审批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出具环评批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不予审批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 审批时限方面,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需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7. **领取批文**:    - 建设单位根据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环评批文,或者按照提供的送达方式接收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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