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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办理公司减资应注意条件和程序

发布:2024-01-04 17:52,更新:2024-05-12 08:00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有限公司借款,在当年12月31日前必须归还,如果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实务中,股东既想从公司拿钱,又想避开20%的分红个税,公司减资是一个不错的选项,包括股东转让股权时,也会利用减资来达到少交个税的目的,但是,减资要慎用,减资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具备条件才能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因此,公司减资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一、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二、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三、公司减资的具体方法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掌握法律法规提前作出筹划,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大化,且远离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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