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03109979

肥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发布:2023-06-06 22:45,更新:2024-11-23 08:00

肥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一、申请条件

依据《烟草专卖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 2.具备在市县区设立烟草专卖零售点的条件; 3.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表》(应按照规定填写完整); 2.《烟草专卖管理机构申请表》(应按照规定填写完整); 3.经营场所租赁或购置合同及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员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经商信用和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7.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2. 三、审批流程


申请单位按上述条件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县级烟草专卖管理机构审核,报市级烟草专卖机构审批。市级烟草专卖机构应当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理由。

四、办理周期

正常情况下,肥乡县级烟草专卖机构应当在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但在特殊情况下,市级烟草专卖机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的办理周期。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禁违规操作; 2.申请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吸烟或事出有因地向他人兜售烟草; 3.申请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税款及各项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4.申请单位应当依法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5.申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 6.申请单位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六、处罚和救济

在申请单位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县级烟草专卖管理机构及市级烟草专卖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申请单位在被处罚后,可以向市级烟草专卖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七、结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肥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材料、审批流程以及办理周期等。申请单位在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时,必须严格遵守要求和注意事项,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烟草专卖行业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同时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城市新秀写字楼18层
  • 邮编:56000
  • 电话:0310-3334555
  • 经理:刘璐
  • 手机:13703109979
  • QQ:29321202
  • Email:29321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