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使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恢复部分人身自由,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这既有助于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对于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或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取保候审使其能够在等待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继续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减少因被羁押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境。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治疗。
有利于司法程序顺利进行:一方面,取保候审可以促使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避免不必要的羁押成本。例如,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采取取保候审可以减少看守所的羁押压力,使司法资源能够更合理地分配到其他重大案件中。
总之,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保障人权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二、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类刑罚相对较轻,通常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例如,一些轻微的经济犯罪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此类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既可以保证他们在等待审判的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又能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法律制裁。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虽然面临的刑罚可能较重,但综合考虑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犯罪情节等因素,如果认为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工作,在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等。
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可以让嫌疑人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参与社会生活,同时也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全面地收集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嫌疑人,如患有重大心脏病、癌症等,需要及时治疗和休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以让他们得到更好的医疗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嫌疑人同样需要家人的照顾和支持,取保候审可以满足这一需求。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由于身体的特殊状况,需要特殊的关怀和照顾。取保候审可以让她们在家人的陪伴下度过特殊时期,同时也不会对胎儿或婴儿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为了避免超期羁押,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待案件审理结果。超期羁押不仅会侵犯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也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取保候审可以让司法机关在不侵犯嫌疑人权利的前提下,继续进行案件的调查和审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三、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1. 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在邯郸,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为嫌疑人提出申请,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来说,律师会根据嫌疑人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果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律师可以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审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否有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等。在邯郸,通常情况下,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大约需要耗时三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审判部门、检察机构以及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在法律规定的三个自然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审查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全面、严格地评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关注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度以及是否具备稳定的居住环境和职业岗位等多个关键要素。例如,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会综合考虑其个人情况、犯罪情节等因素,如果认为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才会同意取保候审。
3. 执行如果申请通过,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违反,否则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四、取保候审的种类及特点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人保的特点是以保人的人格、名誉和信誉作担保,此种担保不涉及金钱。保证人一般是亲属、朋友,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负有监督和报告被保证人行为的责任,若被保证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保证人未及时报告或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人可能面临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财产保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
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起点数额为 1000 元。决定机关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有可能被依法没收。
五、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1. 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以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被取保候审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司法机关的有效监管范围内,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干扰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及时报告变动情况有助于执行机关随时掌握被取保候审人的动态,确保能够在需要时及时联系到被取保候审人,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及时到案接受传讯,如实回答问题,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到案。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 防止串供取保候审中的嫌疑人要避免与其他涉案人员串供,否则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串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或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互相串通、伪造证据,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或沟通,以防止串供的发生。如果嫌疑人被发现有串供行为,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扣押(没收)保证金:若嫌疑人身负已缴纳的保证金,应对其扣押(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以示惩罚。
重新缴纳保证金及介绍担保人:针对具体情形,嫌疑人有可能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亦或引入担保人以确保其行为的合规性。
责令签署悔过书:责令嫌疑人签署悔过书以表示诚恳认罪悔罪。
监视居住或者羁押: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或者羁押的强制措施。另外,若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相互串供,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可能会加重刑罚。
3. 期限限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期限届满或案件办结时,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主要是为了避免取保候审期限过长,防止出现候而不审的现象,同时也减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心理负担。如果取保候审期限过长,一方面不利于公安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误以为案件已经结案而离开居住地,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如果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司法机关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作出是否继续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