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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注册公司法人成立条件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承担-万帮会计

发布:2022-04-23 09:21,更新:2024-05-09 08:00

邯郸注册公司法人要求


法人,区别于自然人,它不是生物学上的人,而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依法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并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

二、法人成立时即登记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时即注销登记时消灭。

三、法人的责任承担: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四、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后果: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的限制,只在内部有效,不得对抗胳善意第三人。

很多时候大家把法人理解为法定代表人,但法人是组织,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代表法人做事的。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执行职务导致第三人损害的,还是由法人即组织承担责任。若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组织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章程规定进行处置。

六、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理登记的,应当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七、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到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八、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登记事项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对善意相对人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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