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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办理环评-代办环保手续总结

发布:2021-07-17 16:22,更新:2024-05-05 08:00

1、什么是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2、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新《环评法》于2016年9月1日施行。

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审议通过的《环评法》修改了九大项内容突出三个特点,它们是:

(1)简化环评审批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

(2)取消前置审批

新法删除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从立法角度取消了环评审批作为项目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的依据。

解读:

新《环评法》中两个关于「审批」的亮点:

修改前的《环评法》试图通过行政审批增强其强制力。然而,实践表明,环评成为建设项目或规划草案获得行政准许的工具,沦为建设项目的“买路条、敲门砖”。为了通过审批,一些环评机构开始造假,导致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信用丧失,环评体系遭受系统性损害,甚至影响了环评制度的信用。

新修改的《环评法》环评审批弱化事前、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有助于促使政府职能正确定位,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发挥宏观控制作用。

(3)加强环境执法

新法对“未批先建”项目的处罚更严更重,取消了对“未批先建”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的情形,在责令停止建设后直接进行处罚,并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内容。处罚额度从环评法修订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改为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解读:

新修改的《环评法》提高了“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了惩罚的限额。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可对建设项目处以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项目如果是上亿元的话,罚款可以超过百万元。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则意味着企业前期投资将会“打水漂”,这将对企业产生强大威慑力。


4、新《环评法》对企业的影响

新《环评法》来了,涉环评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并不意味着环评不需要审批。

因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已被取消,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之前一定要完成环评手续,否则将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建设和“未批先建”的高额罚款。

若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而拒不执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可能被移送处以行政拘留。


5、环评报告式样式


6、环评审批流程



7、环评审批及验收十问

(1)我该做什么样的环评?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什么样的环评要找中介机构做?

环评法第二十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3)中介机构要上哪找?

登录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查评价机构,选相应地点。

(4)登记表范围内的该怎么办理环保手续呢?

登录政务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5)是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做环评?

查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6)我该怎么办理未批先建处罚?

立案。依据违法事实情节(《现场执法检查记录》、《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填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调查取证。

审核。提出处罚意见并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审批和决定。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

送达。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执行。缴纳罚款,取得行政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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