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邯郸,诈骗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定义,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行为表现有多种形式。比如,有像彩票店老板刘某某那样,使用修图软件制作假的彩票照片欺骗顾客。刘某某经营彩票店,起初顾客崔某某在微信告知要买的号码并转账,刘某某出票后拍照发给崔某某。但时间一长,刘某某只出一张低价彩票,用修图软件修改照片上彩票的倍数和金额发给崔某某,共诈骗崔某某 3 万余元。还有男子石某谎称能够帮助学生 “入名校”,按照每人 2 万元至 4.5 万元不等的标准,骗取 17 名学生家长共计 542000 元,甚至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向学生家长提供虚假入学凭证。另外,王某某 5 年内伪造身份、冒充女性,先后以招投标、承包工程等名义,诈骗 11 名被害人 320 万元巨款。这些都是邯郸地区诈骗罪的典型表现形式。
二、诈骗罪判缓刑的一般标准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罚范围的界定: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则是指刑期不超过三年的刑罚。在诈骗罪中,这一刑罚范围通常适用于诈骗数额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例如,诈骗金额在一定范围内,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犯罪手段相对简单等。
适用情况:如果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的财物数额不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具有一些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较轻:
举例说明:
诈骗金额较小,刚刚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且未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比如,某人诈骗他人财物共计数千元,且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犯罪手段相对温和,没有采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例如,通过网络进行小额诈骗,未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恐吓。
初犯、偶犯,且犯罪后表现出极大的悔罪态度。比如,一个人因一时糊涂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在认识到错误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有悔罪表现:
悔罪表现的具体形式:
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例如,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后,因内心不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详细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和参与人员。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比如,诈骗犯在被羁押期间,向警方提供了其他犯罪团伙的线索,帮助警方破获了一起重大案件。
全部退赃:将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返还给被害人。例如,犯罪分子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积极筹集资金,将骗取的钱财全部退还给被害人,以减轻被害人的损失。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判断方法:
考察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包括犯罪前科、平时的行为表现、工作稳定性等。如果犯罪人是初犯,平时表现良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那么相对来说再犯罪的风险较低。
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动机。如果犯罪是出于一时冲动、生活所迫等偶然性因素,且犯罪人在事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那么再犯罪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考虑犯罪人在案发后的表现,如是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是否真诚悔罪等。如果犯罪人能够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采取措施弥补自己的过错,那么可以认为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评估方法:
调查犯罪人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以及在社区中的口碑。如果犯罪人家庭和睦,与邻居关系融洽,平时在社区中表现良好,那么宣告缓刑对社区的不良影响可能较小。
征求社区居民、居委会等的意见。通过走访社区居民、与居委会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他们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看法。如果大多数人认为犯罪人的行为不会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那么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考虑犯罪人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如果犯罪行为主要是针对特定个人,且未对社区的公共安全、秩序等造成严重破坏,那么宣告缓刑的可能性较大。
三、邯郸诈骗罪判缓刑的特殊考量1. 对特殊人群的适用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在邯郸地区,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诈骗罪,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如诈骗金额相对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有悔罪表现,例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等,在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后,应当宣告缓刑。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旨在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怀孕的妇女:邯郸地区的孕妇犯诈骗罪被起诉后,如果证据充足需要判刑,在犯罪情节不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处缓刑。若孕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当宣告缓刑。这是因为怀孕的特殊生理状态,法律给予了特殊保护,避免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如果犯罪分子已满七十五周岁,在邯郸地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应当宣告缓刑。这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对老年人的特殊关怀。
2. 与其他地区的对比与其他地区相比,邯郸地区在诈骗罪判缓刑的标准上总体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但在具体适用中可能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司法实践经验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判断犯罪情节较轻的标准上,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环境对诈骗金额的界定有所差异。有些地区可能对诈骗金额较小的标准定得相对较低,而邯郸地区可能会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来确定。
在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方面,不同地区可能会考虑不同的因素。一些地区可能更注重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如犯罪前科、平时的行为表现、工作稳定性等;而邯郸地区可能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原因和动机、案发后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在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评估方法上,各地也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更侧重于征求社区居民、居委会等的意见,而邯郸地区可能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以及在社区中的口碑等因素。
四、诈骗罪相关法律规定在邯郸的体现邯郸诈骗罪量刑标准:
在邯郸地区,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邯郸地区会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例如,在邯郸,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具有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
法律依据方面,邯郸地区在诈骗罪的判罚中严格遵循《刑法》《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
案例分析:以房某亮诈骗案为例,2016 年 5 月以来,被告人房某亮冒充中国移动河北省分公司暗访员、养老办主任的身份,宣称能够为没有工作的人员办理中国移动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养老保险,诈骗 100 名有办理养老保险需求人员共计 368.75 万元。2022 年 6 月 1 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房某亮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在这个案例中,房某亮虚构身份、以代办养老保险名义诈骗钱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虽然案发前以支付 “退休金”“生活费” 等名义返还少部分资金,但这只是维系、扩大骗局的手段,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
再如邯郸市 7 月电信网络诈骗案情分析中,网络shuadan诈骗、冒充电商、银行客服诈骗和冒充公检法诈骗等类型在邯郸市呈高发态势。这些案例都体现了邯郸地区诈骗罪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法律判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