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老板有公司,还要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呢?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叫什么什么公司,只能叫什么中心、什么什么工作室,比如***咨询中心。
这个名称听着肯定没有***公司那么高大上,那么给人正式正规的感觉。
而且按照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要以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公司呢,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仅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取名又不能彰显高大上,还要承担无限责任,怎么感觉创业也要成立公司,搞个个独干嘛?
对啊,搞个个人独资企业干嘛呢?很多人说,个人独资企业交税少,这是很多老板有个公司,还要单独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原因。
公司先交一次企业所得税,分工再交一次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交了个人所得税后,直接就可以支配利润了。
事实上呢?真是这样吗?
这个我们可以具体举例来看看,是不是个独交税就少。
假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都是查账征收企业,利润率都是20%,企业所得税是25%,增值税税负率4%(假设)。
那么如果当年企业营业额是1200万,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分别要交多少税?
1200万营业额,按照我们之前的假设,利润总额240万,假设没有任何纳税调整,那么个独和公司交税总体情况如下:
注1:增值税直接按假设的税负率计算
注2:个人独资企业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注3:公司个人所得税为剩余利润的分红,税率为20%
注4: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可以看到,这样的假设情况下,算下来的税负率其实相差并不是很大,不到2个点。
关键是,作为公司,目前如果满足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税负最低能降低到2.5%,就拿本案例来说。
假如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利润总额240万(假设无纳税调整,利润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我们重新看看对比。
注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分段计税。
在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加持的情况下,反而公司的税负比个独的税负还要低。
既然这样,为什么很多老板还是要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如果无利可图,我想不到其他原因了,但是我们从税收这个支出已经分析了,目前优惠下,公司交的税和个人独资交的税没啥大差异。
那原因到底是呢?
刚好,最近看到一个通知。
没错,核定是最大的原因。
而核定之所以成为最大的原因,无非就是在核定征收情况下,企业能交更少的税。
就比如拿成都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服务业,成都核定的行业利润率是10%(税法规定是10%-30%),贸易批发业是5%(税法规定是4%-15%),确定应税所得额后,再按五级累进制确定应缴个税。
在这个这种情况下,核定的利润率越低,是不是交税就越少?就拿我们前面那个案例来说,假如核定利润率为10%,最后税负率就是原来的一半。
关键的还有一个,在查账征收下,我们前面举的案例都是建立在你能取得所有合法的所得税扣除凭证的,如果你无法取得,你的税负率还会上升,而正是这所得税扣除凭证(发票等)就是很多企业无法取得的,比如一些服务业,从事咨询的本身利润就高,成本票据也少,核定一个较低的利润率这个节税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老板们在有注册公司下、搞一个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主业辅业的配合运营,确实可以起到税收筹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