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是和实缴制对应的概念。以往我们注册公司时必须向工商部门报一个注册资本金的数额,而且发起人必须将你报的数额全部汇入公司的账户中(出资也可能包含非货币出资),总之无论你的出资形式是怎样,在满足旧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和比例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必须全部实收到账,而且要有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这才给你正式成立公司。这叫实缴制。
理解了实缴制后,再看认缴制,不说那种学术的定义。认缴制就是你报了数以后暂时不需要全部到账。你要有本事你认缴一个亿工商局也给你执照,即使你当时公司账户里只有5000万。而且新公司法不再强制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这样工商部门也无从得知你账户里到底多少钱,它也不关心。你认多少算多少,不需要实际汇进来,这就是认缴。但认缴不是吹牛,不是不缴。这个区别仅在于工商部门注册设立公司时的手续区别,你认缴的资本还是必须进账的,股东对于各自认缴的股本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后果。后果很多,比如要补足出资之外还要对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深石原则等等可以写一篇论文,甚至可能有刑事责任风险。而且你实际经营过程中不投钱是不可能的,你要贷款或者有什么涉及尽调的情形,对方肯定要知道你实收资本有多少的,不可能只看你一个认缴的数字。
简单来说,对股东来说,区别就在于可以晚点交钱了,注册公司时压力小点,手续方便点。国家修改法律是为了大家创业方便,激发市场活力,不是为了鼓励虚报鼓励放卫星。
手机码字太麻烦,可能有什么讲的不周全的地方不用在意,大致明白意思就行。
认缴制,指的是你在注册公司时,承诺多少年把注册资金缴给国家,意思是企业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认定一个金额,自主认定时间。只要在认定的时间把认缴补足就行了。
比方说你认缴了50万,但是要分20年的时间缴给国家,这就是认缴。
注意:
1、从14年起,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由此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2、深圳而言,目前仍然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起、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起。(均为认缴制)
3.前海公司注册资金500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