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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申请内资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办理_ 证件办理-万帮会计

在邯郸申请内资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一、准备材料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或在其guanfangwangzhan下载。

2.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应明确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公司的组织机构等内容。

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可参照《邯郸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一般来说,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要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租赁双方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地址、租赁期限、租金等主要条款。如果出租方无房产证,需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若出租房为宾馆饭店,还需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如果是认缴制的公司,不需要提供验资证明)。

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如果公司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则不需要提供)。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例如,涉及食品经营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特种行业经营的,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提交申请

1. 网上申请(如有):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工商部门的电子化登记平台进行网上办理。登录当地工商部门指定的网站,注册账号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并上传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一般为扫描件或照片形式)。

2. 现场窗口申请:携带齐全的申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接收;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内容。

三、审核环节

1. 网上审核:工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常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系统反馈等方式告知申请人。若审核通过,可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执照;若审核不通过,会明确指出问题所在,申请人需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2. 现场审核: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或要求补充其他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工商部门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领取营业执照

1. 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有些地区也支持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营业执照送达申请人指定地址。

2. 现场办理:申请人在收到工商部门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理地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以在办理时与工作人员沟通,选择邮寄服务,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工商部门会在执照核发后按照要求进行邮寄。

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略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也可考虑委托的代办服务机构办理,如邯郸市万帮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以提高办理效率和准确性。


发布时间: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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